為做好暫停轉融通借入證券實時可用技術準備工作,3月13日,記者從券商處獲悉,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部分券商下發《關于做好暫停轉融通借入證券實時可用業務通關測試工作的通知》,定于2024年3月16日在生產環境組織轉融通業務通關測試,要求各券商高度重視,做好系統、流程、人員等各方面準備。
具體來看,各券商需要按照《暫停轉融通借入證券實時可用業務通關測試方案》認真做好測試工作。測試結束后,券商需做好環境恢復工作,并根據測試方案要求反饋測試情況。本次通關測試時間為3月16日,模擬轉融通1個交易日的交易和結算。同時,券商需要確保下一個交易日(3月18日)生產系統的正確運行。
本次測試內容涵蓋市場化轉融券約定借入和撤單、轉融券非約定借入和撤單、市場化轉融通證券出借、非約定申報轉融通證券出借、展期和提前了結申報和撤單、市場化轉融資借入申報和撤單、擔保證券繳存提取、擔保品買賣、行情接收與展示、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。
本次業務測試重點包括,市場化轉融資申報/撤單、市場化轉融券約定借入和撤單、轉融券非約定借入和撤單、市場化轉融通證券出借、非約定申報轉融通證券出借、保證金交易,以及上述業務的清算等業務處理。
1月28日,為貫徹以投資者為本的監管理念,加強對限售股出借的監管,證監會經充分論證評估,進一步優化了融券機制。具體包括:一是全面暫停限售股出借;二是將轉融券市場化約定申報由實時可用調整為次日可用,對融券效率進行限制。因涉及系統調整等因素,第一項措施自1月29日起實施,第二項措施自3月18日起實施。
當時,證監會表示,此次證監會優化融券機制,主要體現以下監管意圖:一是突出公平合理,降低融券效率,制約機構在信息、工具運用方面的優勢,給各類投資者更充足的時間消化市場信息,營造更加公平的市場秩序。二是突出從嚴監管,階段性限制所有限售股出借,進一步加強對限售股融券監管,同時,堅決打擊借融券之名行繞道減持、套現之實的違法違規行為。
2月6日,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“兩融”融券業務有關情況答記者問時表示,經研究決定,證監會對融券業務提出三方面進一步加強監管的措施:一是暫停新增轉融券規模,以現轉融券余額為上限,依法暫停新增證券公司轉融券規模,存量逐步了結;二是要求證券公司加強對客戶交易行為的管理,嚴禁向利用融券實施日內回轉交易(變相T+0交易)的投資者提供融券;三是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,將依法打擊利用融券交易實施不當套利等違法違規行為,確保融券業務平穩運行。